网站首页 > 软文百科 > 仅有一套自住房,才能“商转公”

仅有一套自住房,才能“商转公”

2023-07-27 06:13 发布

本文转自:人民日报客户端

王云娜

近日,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,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。自7月10日起,该中心的商转公贷款(含商转公组合贷款)业务,仅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。

据悉,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,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;异地缴存贷款职工住房套数认定,除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外,还须计算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夫妻双方的自有产权情况。

7月10日起,该中心的商转公贷款业务将根据个贷率情况实行动态管理。据介绍,当月个贷率达到85%或90%阈值时,次月5日前该中心即向社会公布动态管理措施——个贷率在85%以下,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;个贷率介于85%(含)和90%之间时,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;个贷率高于90%(含)时,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。

据了解,7月10日前进件的商转公贷款业务仍按原政策执行。

免责声明:

本文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并发布或网络新闻客户端自媒体,本站点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联系删除。

推荐问答